1.負責全縣的招商引資工作,并對全縣招商引資項目進行統籌管理、協調檢查、督促落實。
2.研究和制定全縣招商引資的發展規劃、優惠政策、獎勵辦法并組織實施;負責招商項目的審查,招商任務的分解、督辦、考核、兌現等。
3.負責收集、整理招商引資項目,建立項目庫;負責推進項目的前期工作及項目的引進;負責重點簽約項目的跟蹤落實工作。
4.負責來銅客商的聯絡、邀請、洽談項目的組織協調。
5.負責全縣重點項目招商洽談,組織實施重大招商活動,統一對外發布招商信息。
6.為客商協調辦理相關手續,受理客商投訴。
7.承辦縣委、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。